Wednesday, December 20, 2006

Such is the power of the Long Tail. Its time has come

不知不觉,google上搜到的东西很多都带了一个“长尾”关键词,这令我很是纳闷,从字面上看长长的尾巴?八成是从国外飘来的,于是又搜到了 “The Long Tail” by Chris Anderson in 2004.
2004年10月,《连线》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在一篇文章中,首次提出了一个“长尾理论”(The long tail)来解释这一现象:只要渠道足够大,非主流的、需求量小的商品销量也能够和主流的、需求量大的商品销量相匹敌。
长尾的力量说明了新娱乐经济的新法则,借用《The Long Tail》原著中的话,可以概括为3点:
1. 要应有尽有
任何东西,只要有一点点的机会能找到买主,它就有存在的价值
2. 比半价还要更便宜
3. 引导用户去探索
(比如现在很多网站做的根据用户的喜好来推荐的功能,下载此书的用户还下载了....)

长尾商业通过在大众化产品之外提供众多的个性化定制,从而做到区别对待每一个个体的客户。

当然,长尾理论初初看来是新鲜出炉,但是确是Chris 根据美国的一些互联网英雄如Amazon, Netflix, iTunes的成功模式总结出来的,他所提出的推动型模式与拉动型模式的结合,广泛性与个性化的统一,可以为众多网络创业的公司提供指引。

但是这种模式是否可以为中国的音乐,娱乐的网络创业带来成功,就要拭目以待了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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